關于組織申報
第三批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閩經信函中小〔2017〕143號
各設區市經信委: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三批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廳企業〔2017〕86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經省經信委、財政廳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符合《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文,該文件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通知公告欄”下載,網址:http://www.sme.gov.cn)條件的基地運營單位。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認真對照《管理辦法》的條件要求,按以下清單準備并向所屬設區市經信委提交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四份):
1.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附件1);
2.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上一年度與本基地相關的專項審計報告;
4.土地、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5.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6.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認定文件(復印件);
7.基地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創業輔導師名單及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8.基地典型服務案例(不超過3000字,可附照片);
9.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10.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各設區市經信委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填報《推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匯總表》(附件2),于3月23日前行文上報我委,同時將全部材料電子文檔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其他事項
開展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培育工作,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步伐,優化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環境,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各設區市經信委要提高認識,認真做好符合條件基地的申報指導、審核推薦工作。我委將根據各設區市推薦申報情況,按程序擇優推薦4個以內的基地申報第三批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對通過工信部認定的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省級財政將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聯 系 人:省經信委中小企業處 羅天進
聯系電話:0591-87833524
電子郵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1.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xls
2.推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匯總表.xls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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