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商務〔2017〕22號
關于做好2016年度企業境外參展費用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薌城區、龍文區商務局、財政局,市直企業:
為提高企業適應市場能力,鼓勵企業開拓市場,根據市政府《關于促進外貿出口增長的六條意見》的精神,經研究,決定對2016年度企業參加漳州市組織參加的境外重點展會(見附表1)發生的費用予以補助,有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薌城、龍文兩區注冊的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的企業。
2、參展時間: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積極配合商務、財政部門相關工作。
二、補助標準
1、參加國外展會補助2萬元/展位,參加臺港澳地區展會補助1萬元/展位。
2、實際發生費用低于1萬元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予以補助。
三、申請補助的企業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表(匯總表格式同),格式見附2;
2、法律責任聲明(附3);
3、組展單位的展位確認函或合同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并加注“與原件一致”,加蓋企業公章);
4、支付展位費的銀行付款水單和發票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并加注“與原件一致”,并加蓋企業公章);
5、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并加注“與原件一致”,并加蓋企業公章);
6、進出口企業海關代碼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并加注“與原件一致”,并加蓋企業公章)等其他材料。
四、資金申報流程
薌城區、龍文區商務局與財政局在對企業申報材料收集匯總、審核把關后于2017年3月24日前將聯合申報文、申報匯總表與企業申報材料分別報送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一份(同時將EXCEL格式匯總表發往郵箱zzwjmjjck@163.COM),市直有關企業向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申報有關材料,市商務局審核后再匯總報送市財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市商務局外貿科 潘煜昱 2671530
市財政局外經科 趙 磊 2031819
漳州市商務局 漳州市財政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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