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關于組織申報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基地的通知
閩經信技術〔2015〕574號
各設區市經信委(經信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九屆十四次全會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智能制造九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5〕36號),加快推進智能制造步伐,省經信委將選取若干基礎較好的縣(市、區)開展福建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基地建設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范圍福建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省級示范基地”)是指以創新轉型為目標,以提升企業智能化水平、發展壯大智能制造產業為主線,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產業升級、兩化融合、技術改造、自主創新、提質增效、綠色發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形成產業特色鮮明、集聚度高、具備較強競爭力和示范帶動作用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2015年省級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為符合條件的相關縣(市、區)。
二、申報條件
擬申報省級示范基地的各縣(市、區)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一)智能制造產業基礎好。2014年智能裝備制造業產值和工業軟件業業務收入超過20億元,有5家以上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智能裝備和工業軟件重點企業,有1個省級以上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或開發區,研發出一批技術水平和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列的智能裝備和產品。
(二)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成效顯著。近三年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顯著提高,有2個以上縣(市、區)政府重點支持建設的智能制造工廠(車間)。
(三)智能裝備制造業創新體系基本完善。擁有國家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5家以上,引進1個以上部屬高;蚩蒲袡C構在示范基地內設立智能制造研發中心或分中心。
(四)公共服務體系較為健全。技術開發(含產學研合作)、市場開拓、融資租賃、金融服務、人才培養等公共服務平臺比較齊全,功能不斷完善。
(五)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縣(市、區)政府正式出臺加快發展智能制造的政策舉措或行動方案,有明確的發展智能制造組織協調機構或機制。
三、申報材料
(一)《福建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基地申報表》;
(二)地方加快發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文件或行動方案;
(三)申報表中打*號項目(包括:智能制造工廠(車間)數量、******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數量、國家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福建省名牌產品數量、智能制造研發中心或分中心成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情況等項目)的說明或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中的有關數據以各級統計機構和職能部門的公開數據為準。
四、申報程序及管理
(一)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向設區市經信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由設區市經信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初審后聯合上報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一式三份,含電子版)。每個設區市限推薦1個,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二)省經信委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和必要的實地考察后提出審核意見,并在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示;公示后對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授予“福建省智能制造試點示
范基地”稱號。
(三)省經信委負責省級示范基地的相關管理工作。各設區市經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省級示范基地的申報工作,并配合省經信委對省級示范基地進行指導和管理。
省級示范基地每年應將發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有關建議通過設區市經信部門報省經信委。
省經信委在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兩化融合、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對省級示范基地予以指導和支持。
省級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進行一次復核,對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發布,對不合格的注銷稱號。
五、聯系人
省經信委技術進步處 陳恒
聯系電話:0591-87553258
通訊地址:福州市華林路76號省政府大院8號樓314室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