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科〔2015〕12號
漳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開展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申報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局,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科技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做好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工作,按照《福建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實施辦法》(閩政辦〔2013〕93號)和《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于貫徹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閩財稅〔2013〕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報企業必須是在漳注冊且有實質性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的居民企業。
2、研究開發項目符合現行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
3、研究開發活動必須目標明確、持續性、有實質性地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不包括對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直接應用公開的科研成果(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4、企業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
二、注意事項
1、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實行“自主自愿”原則,是否須經科技部門進行前置確認,請征詢主管稅務機關意見。
2、企業申請確認的項目應是內部已立項的研發項目,已列入國家、省、市、縣(區)有關科技計劃或經市科技局確認過的項目無須再申請確認。
3、項目確認按年度分批次進行,今年4月15日前受理2014年度的項目申報,9月1-30日受理2015年度的項目申報。
4、申報材料清單如下:
(1)漳州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申報表(詳見附件,該表電子文檔需同時發送至郵箱zk6363130@163.com);
(2)項目研究開發計劃書(按項目分別提供,每個項目對應一份計劃書),主要內容需包括:研發內容,創新點,進度安排,項目組成員,儀器設備購置情況,預期成果,經濟效益分析;
(3)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立項決議文件;
(4)項目進展情況(按項目分別提供,每個項目對應一份進展情況);
(5)屬委托、合作研究開發的項目,還應提供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協議書。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三份,在受理時間內報送至市科技局發展計劃與體系創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開藝
電 話:6363130
地 址:漳州市科技大樓11F(薌城區勝利東路23號)
附件:漳州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申報表
漳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5年3月25日
抄送:市法制辦、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漳州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發
漳州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申報表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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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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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創新型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企業 □其他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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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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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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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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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主營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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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研發費用占主營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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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稅務機關核定的研發經費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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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度實際減免稅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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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匯總 |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別(填代碼:1、新產品,2、新技術,3、新工藝) |
研發形式(填代碼:1、自主研發,2、合作開發,3、委托開發) |
起止時間 |
總投資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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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項目數自行增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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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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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 |
本人知悉并保證本企業提供的研究開發活動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并承擔因資料虛假而產生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
法人代表或總經理(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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